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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宣告陈光诚的罪名

晚上十点左右,有朋友打来电话说,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找我,很着急。
 
我马上给袁伟静电话,这是我和袁伟静之间第一次直接通话,我敬称她为“嫂子”。
 
袁伟静告诉我,由于光诚失踪以及村里其他村民被捕等事件,压力很大,一直没法好好睡觉,头疼。多次争取要求去医院看病,今天终于获得批准去医院看病。但是就在被“护送看病”的途中,车子被公安局的人拦下来,带回家。公安局给袁伟静陈光诚刑事拘留的通知书,陈光诚“犯”的罪是“故意损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通知书上说是从昨天即2006年6月10日起拘捕陈光诚的。袁伟静不同意,2006年3月11日她亲眼看见丈夫被警察带走,那么3月11日——6月10日之间,他们把陈光诚弄到哪里去了?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袁伟静的问题,反而威胁她,说袁伟静的态度直接决定他们对光诚的做法,要求袁伟静签署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并且警告袁伟静已经涉嫌犯罪,因为她生了孩子。
 
袁伟静拒绝签收刑事拘留通知书,因为签了通知就意味着承认陈光诚是昨天被警察带走的。这不是明摆着睁眼说瞎话吗?荒唐!袁伟静说,她已经没有人身自由了,如果不是因为家中有怀抱中的婴儿和年老的母亲,她早已被警察逮捕。但是袁伟静迫切地希望,律师可以直接介入此案。
 
我很担心,非法监视居住一个盲人将近两百天、又非法拘禁这个盲人将近一百天同时软禁其妻子的公安部门,现在给这个盲人定罪为“故意损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还恬不知耻地说是昨天把盲人带走的政府部门,会让律师介入此案吗?会不会像纽约时报的赵岩案件一样,把法律当成玩弄全世界人民的手段?
 
我问袁伟静,能为陈光诚做什么,电话断了。再打电话,说几句又断了。第三次通话,嫂子说手机信号屏蔽仪就在邻居家,又断了。接下来电话再也打不通。
 
当局给陈光诚定罪了,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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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蛇撰寫:

我曾经绝望而后又有所希望,现在又重新绝望。

绝望中又有丝胡希望,不是对现行政权,它们已在作垂死捞钱。

是对中国人。然而这个过程注定艰难而长久。民智的开启是这样的过程,而这个民智已经被愚化得太久。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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