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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April

    公不公?

    请你告诉我:判决公正吗?                 

     

    43法院开庭,判胡佳(身份证用名:胡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没收胡佳的笔记本电脑、无限(线)上网卡、无限(线)路由器、ZTE中兴调制解调器、上网卡、写有"蔡楚"邮箱的A4纸和小灵通。

     

    宣判结束,几经挣扎抗议,我最后获得了自己走路的权利。国保警察把我放在八宝山地铁站出口的街道旁,一群认识及不认识的朋友跑来见面。许多人问我"判决公正吗"?

     

    我想问天下人:如果是你的家人,在被长期软禁在家的情况下,因为写了五篇文章、接受了两个采访,就被法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公不公?

     

    我想问胡锦涛主席和主持司法工作的各位领导:在宪法首先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条款下,一个长期被非法拘禁的公民,因为写了五篇文章、接受了两个采访,就被法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体现了"法治精神"吗?体现了"司法公正"吗?

     

    法院认定的"罪行"、"人证"和"物证"

     

    我反复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里面有几个错别字,如"其间"应该为"期间","无限"应该为"无线"等。)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嘉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采用书写文章在互联网上和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发表煽动性言论的方式进行造谣、诽谤,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应予惩处"。胡佳被指控犯罪的文章是:

     

    l         《赶上民主列车时 东亚睡狮猛醒日》,内容是2001年胡佳发给朋友的私人信件,标题不知是谁加上去的,法院没有采用这篇文章。警方质问胡佳及收信人王力雄时,他们都由于所隔时间太长,记不清楚了。

    l         其他被法院认定并用于定罪的五篇文章是:《林牧老先生于今日下午1400前后过世》、《郭飞雄和江伟与〈沈阳政坛地震〉》、《一国无需两制》、《中共十七大之前 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国庆及十七大来临 警方连续侵犯公民权利》。

    l         被法院认定并用于定罪的两篇采访是《胡佳谈高智晟律师被绑架前后的情况》及《向专制的体制发起和平的挑战》,据称胡佳接受了录音采访,内容为对方所编辑,题目为对方所加。

     

    言论自由受我国宪法及国际法保护。胡佳的言论不但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反而帮助缓解了部分人群与政府的矛盾。如:有访民曾表达如果没有胡佳帮助传递他们的蒙冤案情文件,他们只好自杀或爆炸同归于尽。再者,政府在施政过程中,公民有权对政府官员和某些侵犯人权的做法进行批评。退一万步讲,"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因为你不喜欢一个公民的言论和尖锐批评,就先把他非法拘禁几年,然后再把他关到大牢,法院难道是用来干这个的吗?胡佳的这几篇文章,在网上都可以找到,建议每个读者都亲自读一读。

     

    法院所采用的证人证言是:

     

    l         曾金燕,证明胡佳用自己的白色电脑上网;

    l         腾彪,证明认识胡佳并见到胡佳在网上发表了文章;

    l         齐志勇,证明认识胡佳并知道胡佳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也知道胡佳把文章发到编辑蔡楚的邮箱里,并听到警察给齐志勇的录音声音是胡佳的;

    l         叶明华,证明胡佳曾经给他打电话问他的父亲叶国强被公安机关拘留一事,也证明胡佳打电话告诉他已经就叶国强被拘留一事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博讯网"上。

     

    在此我只想提醒各位,胡佳被羁押时,我被非法软禁在家并被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便衣警察非法住到我家并对我说:"不配合就连你一起抓";警察反复找我做笔录,并以"不配合就把你带走,然后格外开恩让你三个小时喂一次奶";最后我在212接受了警察的询问笔录,内容如上所言。胡佳被羁押后,腾彪被警察多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威胁要求配合,被没收护照,被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两天,并经常被软禁;齐志勇被便衣警察强制带离北京一个多月的时间,随后被软禁;叶明华的父亲和堂兄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形式拘留,目前取保候审在家,他的叔父叶国柱至今还在监狱服刑。

     

        从这些所谓的"证人证言"里,难道就可以得出胡佳有罪的结论吗?再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我想问世界各地从事法律工作的各位,尤其想问中国司法工作者:采用被绑架、被软禁、被挟持的证人证言,公正吗?体现了中国政府官员对胡佳案的回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再看法院所采用的物证:

     

    l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监控中心出具的:每篇文章发表及被转发的域名和网页链接信息、网站服务器信息、文章被点击次数信息、回复信息;

    l         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08)鉴字第1-补充《司法鉴定意见书》,内容为从胡佳的电脑里提取的数码照片和网上的照片相同;

    l         公安机关出具的:从国际互联网上下载并由胡佳签字的文章;

    l         公安机关出具的:号码为86000663的小灵通;

    l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书证,证明小灵通的使用者是胡佳;

    l         公安机关出具的:胡佳的身份证明及被捕经过。

     

    我想问大家,这些物证,证明了什么?证明了胡佳颠覆这个国家政权?

     

        胡佳和家人的意见

     

    最后看法院所采取的胡佳在318的陈述:"被告人胡嘉在法庭审理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供认"。43开庭宣判总共20分钟左右,胡佳除了回答法官自己是"胡嘉",其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对律师点了个头,肢体语言上再没有其他的表达,他甚至没有看到家人。旁听席上除了我和母亲,其他都是些家庭主妇、学生以及陌生男子,我还看见一个男子睡着了。宣判结束时,我看见胡佳转身,神情漠然地要离开,我叫他的名字"胡佳……",他离我一米左右,却没有听见我叫他,被法警押走了。

     

    胡佳承认那些文章都是他写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胡佳有罪。没错,胡佳署名公开发表文章,全世界有目共睹,他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他的言论自由权。法律也赋予公民在审讯中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是胡佳是人,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他被羁押的第一个月,几乎每天晚上被提审,每次持续6-14个小时,白天他还要参加看守所的活动,如每天上午6-12点是"坐板"时间——即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所谓的审讯,根据国保警察对我的叙述,大部分时间是对胡佳"进行说服教育"、"让他转变思想观念以早日回归社会",这是输灌还是洗脑[1]?他见不到任何可以给他支持与帮助的亲人和朋友,也几乎没有放风的机会。这种极度疲劳并可能严重危机健康的情况下,他还有能力表示抗议吗?疲劳审讯、剥夺睡眠及放风机会,都是违反看守所规定的。

     

    宣判结束后法官问我们家属有什么问题,我把胡佳被非法拘禁、被不人道对待等事细说一遍,并问法官是否已经考虑这些因素。法官做了一番解释,大意是法官的职责是根据控辩双方的陈述来做宣判,我提的这些事情,不在他的职责范围内。

     

    我坚持要自己离开法院,国保警察不准,态度也不好,有人还非常蛮横,但总体上算是有克制。我说:"法院是保障人类尊严的地方,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地方,在这里你还要非法限制我的自由吗?"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做我的思想工作,让我坐国保警察的车走。我悲哀地对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中国的法治不落到实处,我们的情况无法改善。一个处级国保警察马上对我大声说:所以你们要颠覆政权……我说那可是你说的话,我要的是法治落到实处!

     

    胡佳同意律师作无罪辩护,但是他希望尽快结束程序,尤其不希望他的案子牵连别的人(我想他可能指的是滕彪律师,他们共同发表了一篇文章,被多次质问)。他对李律师说哪怕只是提前一分钟回家也好,回家抱我们的小宝贝。看守所里还发生什么事情,他不说,我们不知道。有时我也不敢说话,因为害怕更进一步的报复。他们可以不打胡佳,但是用许多方法让他痛苦。而这只会更严重地伤害他的健康。作为家人,我希望他能从健康角度考虑,保重自己。

     

    我很恐惧,在被威胁"不配合就连你一起抓"、"不配合就把你带走,然后格外开恩让你三个小时喂一次奶"时,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怎么办?当年竞争奥运主办城市时,北京输给悉尼,胡佳流泪了。现在中华民族终于能举办奥运会了,胡佳很高兴,但他不希望这是践踏人权的奥运,不希望是建立在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痛苦上的奥运,他希望是真正荣耀中华的奥运,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批评贪官污吏,提醒当局改善人权,他却因此身陷大牢,我又痛心又失望。但无论如何,我会尽一切努力,保护我的家庭,尽一切的可能,让胡佳早一天回家。

     

    谁可以见到胡锦涛主席?如果见到主席先生,请帮我问一问他的看法,胡佳的案子,究竟判得公不公?(全文完,文后附上新华社对胡佳案宣判的中英文报道。)

     

     

     

    新华社对胡佳案宣判的中英文报道:

    新华社:胡佳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胡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胡嘉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嘉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间,先后以在境外互联网站发表文章、接受境外媒体电话采访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其发表的《中共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无需两制》等文章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中,胡嘉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和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胡嘉撰写的煽动性文章以及被制作成音频或整理成文字的采访录音,被境外多家网站链接和转载。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胡嘉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鉴于胡嘉在法庭庭审中能够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胡嘉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胡嘉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庭审和宣判时,胡嘉的家属均到庭旁听。

    胡嘉(曾用名胡佳),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业。(完)

     

    Hu Jia sentenced to 3.5 years in jail

    Hu Jia was sentenced Thursday by the Beijing First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to three and half years imprisonment, with one year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for subverting the state.

    The verdict said Hu, a married father aged 34 and the holder of a college degree, libeled the Chinese political and social systems, and instigated subversion of the state, which is a crime under Chinese law.

    Considering Hu's confession of crime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the court decided the ruling with leniency and announced a less harsh prison sentence.

    The court heard that from August 2006 to October 2007, Hu published articles on overseas-run websites, made comments in interviews with foreign media, and repeatedly instigated other people to subvert the Chinese political and socialist systems.

    In his two website articles, 'China Political Law-enforcement Organs Create Large-scale Horror ahead of CPC National Congress', and 'One Country Doesn't Need Two Systems', Hu spread malicious rumors, libel and instigation, in an attempt to subvert the state's political and socialist systems, the court said in the verdict.

    The articles written by Hu and his interviews were widely relayed by overseas-run websites, the court said.

     



    [1]对胡佳高密度地进行"说服教育"让他"改正思想",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做法。学者朱鸿召曾经对吴思提起过,194210月召开的一次西北局高干会,毛泽东作开幕报告,为了让那些与毛泽东不是一条心的人转变过来,会期竟长达88天,不转变就不散会。(吴思,《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第181页。)

    Comments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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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namewrote:
    同情胡佳,但遗憾他走的道路不仅没有起到促进民主的作用,反而容易给人造成恶意诅咒的印象(参看胡佳与藤彪和写的文章《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一个有良知和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应该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目前国内民众可接受的范围内,提出有效的改革方案。作为一个在西方生活多年的中国人,我也能深刻认识中国目前的存在的各种问题,但是我不同意以这样激进的方式来促成革命,更不认为通过西方各界压力能够改善gd任何内部问题。事实证明,西方媒体和政府越是给中国政府压力,民众越站在政府一边,反而掩盖和转移各种国内的矛盾,对一党专制有利无弊。
    知识分子有社会责任感是值得赞扬的,敢于说出不同的声音也是让人敬佩和爱戴的。我想说的是,胡佳和他的支持者,是不是应该冷静思考一下,怎样说出有建设意义的自由之声,那样可能会比直言肺腑更加艰难和曲折,但效果和作用却是正面的。
    胡佳被巴黎誉为荣誉市民,很多中国人尤其是海外华侨感到气愤。怀疑胡佳是利用民主宣传来赚取国外居留的资格,沽名钓誉。这种想法我可以理解,因为只有在海外生活多年的人,才真正知道所谓海外民主的真相,反倒是很多没有海外经历的人,十分崇洋媚外,把西方想成天堂。当年的所谓民主斗士魏京生,以及很多民运的流亡人士,在国外几乎成了跳梁小丑,中国人喊打,外国人不屑。胡佳如今也成了西方攻击中国的一杆枪,估计即便将来出国了,命运也会跟以前那些人差不多。
    西藏问题,我也有自己的看法。DL宣传的民主和西藏文化,我只能遗憾的说,或者是家族统治并且依靠占卜决定国家大事民族命运的极度不民主,或者是完全西化的西方式民主,反正西藏文化是保存不了了。而且政教合一,本来就是极度不民主的过去式。何况DL在国际上维持良好形象,所说的大方言论,他的支持者没有任何人贯彻执行。不管怎么说在西藏问题上,我是不支持DL和独立的。但是政府应该给西藏更多的自由和民主,这也毫无疑义。
    一点意见,仓促写就。
    24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楼下的那个(没有名字),

    再一个问题,李大师就在纽约,而且已经在那10年了,10年多中怎么没有听说过他美国的任何一个弟子自焚呢?! 也没有听说他其他国家的弟子自焚啊,怎么就一例,而且发生在镇压之初呢?!他们信的都是一个师父啊,而且还离师父这么近。。。

    “那个伪火视频我也看了,不得不佩服FLG为了蛊惑人心所采取的手段,只是这个视频本身的疑点甚多”---是阿,疑点甚多,都是中共造假的疑点啊

    “里面举出的事例80%我也能反驳”---为了整个人类,您就做点儿好事,把里面举出的事例反驳一下吧。。。让我们也看清楚法轮功的真实面目。。。
    18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楼下的,怎么到这个老帖子底下留言来了?不醒目啊

    IED 联合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我search到的

     
    「國際教育發展」在聯合國的聲明全文(目前是聯合國官方紀錄的一部分)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Statement in the United Nations(now part of UN's official records)

    Sub-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Fifty-third session, Agenda item 6
    August, 2001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has followed the topic of terrorism and human rights for many years and we welcomed the appointment of the Sub-Commission's Special Rapporteur Mme. Koufa in 1996. ... We strongly agree with the Special Rapporteur that State terrorism in the form of government terror against its own people -- what she calls "terrorism from above" -- produces far more gross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than any other form of terrorism. ...When a regime resorts to State terroris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an expect to be overwhelmed with cases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mechanisms and swamped with persons seeking asylum from that regime. Such is the case in China with the regime's violent assault on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In our statement under item 3 we described the Falun Gong Practice as we have found it to be. The government, in exercise of the right to reply, attempted to justify its State terrorism against the group by calling it an “evil cult" that has caused deaths and the break-up of families. In our investigation, the only deaths have been at the hands of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families have been broken up because family members have been killed by the regime; people have been broken down, not by Falun Gong, but by extreme torture, incarceration in mental hospitals with brutal treatment, hard labour in labour camps and other such practices. As was reported in 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on August 6, 2001, the regime admits that it has officially sanctioned violence against practitioners in order to wipe out Falun Gong. The regime points to a supposed self-immolation incident in Tiananmen Square on January 23, 2001 as proof that Falun Gong is an "evil cult”. However, we have obtained a video of that incident that in our view proves that this event was staged by the government. We have copies of that video available for distribution.

    In his most recent report (U.N. Doc. E/CN.4/2001/66), the Commission's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attests to tens of thousands detained and tortured practitioners. (Paras. 246-290). The Commission's Special Rapporteurs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Extrajudicial Executions also attest to these abuses, with similar indications as to numbers. (E/CN.4/2001/73/Add.1, para. 19; E/CN.4/2001/[ ]). We are compiling evidence indicating that at least 50,000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are detained in prisons, labour camps or mental hospitals, of which thousands are beaten and many tortured to death. Hundreds of thousands (perhaps millions) of practitioners are severely threatened. The UN mechanisms clearly cannot handle this volume of verified cases, nor ca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easily cope with perhaps millions of asylum seekers -- all of whom would clearly meet asylum criteria. Accordingl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s a whole and the Sub-Commission in particular should address this situation of State terrorism as one of extreme urgency.             [...] The end.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is a California-based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

     

    18 Apr.
    No namewrote:
    justice  我和你辩论的前提是你不是为NED干活的,拿5美分的,如果你是,那么请跳过,如果gu你定要伪装,我也无话可说
    天安门的事情 那个伪火视频我也看了,不得不佩服FLG为了蛊惑人心所采取的手段,只是这个视频本身的疑点甚多
    像是里面引用的IED 联合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我GOOGLE一下,根本没有这个组织
    里面举出的事例80%我也能反驳
     
    还有,这类视频本身有意义么,我告诉你,有人做了911美国人自导自演的视频,是个大记录片,有空你可以看看
    确实,美国人有充足自己制造911的理由,按你的逻辑,911也是应该是自导自演的
    FLG的该取缔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天安门事件,FLG在这个上面大做文章也是可以理解的
     
    16 Apr.
    一民wrote:
    我觉得胡佳不必在里面呆3年,只要布什给北京官僚一点面子,高高兴兴来参加开幕式,直接跟胡总提一下胡佳,说不准今年内胡佳就可以回家。我认为胡佳值得那个呆子下台前做点人情,因为胡佳比王丹强很多。
    13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是不是任何国人抑或外国人,面对中共的杀戮都不能发出声音是么?!是么?!没人反对奥运,但是当初给中共举办奥运的机会的初衷就是“希望它可以在人权上做出改善”,但是现在人权非但没有改善,为了所谓的奥运,共匪开始屠杀藏人,更加紧了对法轮功以及访民的追捕---奥运前夕制造大好和谐,给外国人以假相! 这样的奥运为啥要支持?!
     
    -------

    是的,“这样”的奥运为啥要支持?!我也不反对奥运,我反对的是“为了所谓的奥运,共匪开始屠杀藏人,更加紧了对法轮功以及访民的追捕---奥运前夕制造大好和谐,给外国人以假相!”--这样的奥运!!!

    希望政府可以利用这个全世界人民都注视的机会,改善人权,释放所有的因言获罪的政治犯,以及停止屠杀藏人,停止迫害法轮功!!!---这样的改变,会使世界上每个人都会为中国所做出的巨大改变而鼓掌,过去的就过去了,但是人们更关心的是未来! 如果中共可以做出这样惊天地、泣鬼神之举,那么不会有一个人会去追求其之前所犯之错误!!

    可是相反的,中共采取的政策永远是掩盖人权的恶化,不从根本上做出改变!!那么怎样掩盖呢?就是把异议者赶尽杀绝!!!

    11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Yi wrote:
    Justice你看看连胡嘉,曾金燕都说支持北京奥运会,你却说“这样的奥运为啥要支持?!” 这说明你太偏激了!!你的言论没有任何的说服力!!!
    11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
    是否公正已经不重要,对你们更重要的也许是3年半后胡佳能够平安的走出来,还有在这三年多里,要尽量让孩子健康得长大.
     
    这个判决是否公正,历史会去评说的."------

    大熊猫的话很有道理,但是希望胡佳及其家人的牺牲如果能够唤醒更多的人,还有虽然判决公正与否对我们不重要,但是对当事人本身就重要多了,还有不知道是否有可能通过舆论的力量改变政府的判决---虽然在历史上从未发生过,但是说不准政府有天良心发现了也说不定锕

    11 Apr.
    jianzhi guowrote:
    是否公正已经不重要,对你们更重要的也许是3年半后胡佳能够平安的走出来,还有在这三年多里,要尽量让孩子健康得长大.
     
    这个判决是否公正,历史会去评说的.
    11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左邪,左邪的看法果真够!!
    11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搞不懂,有些人为啥不能动动脑子,从第三方多获得点儿信息,从而有对得起自己的更准确的判断呢?!有些人连胡佳的经历遭遇都不知道,就开始评三论四了。。。

    11 Apr.
    左邪wrote:
    练FLG的确实是一群苍蝇啊。李洪志同学自己又看病又吃药的,完全没有一点功力呢。FLG叫嚣的功力倒是十分深厚。像是看一群弱智表演。
     
    西方媒体是天下观点一大抄,中国媒体是装聋作哑。都不怎么的。
    区别在于,西方人跟着媒体走,因为他们相信媒体独立而正确。
    中国人从来不相信媒体。他们知道许多事情,但保持沉默。
    我们很难说哪一种态度好一些。但是在西藏问题上,西方人判断失误了。
     
    10 Apr.
    Jinyan Zengwrote:

    我觉得大家保持不同的观点是件好事情。
    心平气和地探讨挺好的。
    反对、批评、指责或者部分、全部支持,都挺好。
    关键是大家在说出一个观点、结论之前,先把事实考据清楚。

    至于那些动不动乱扣帽子的,最好不要理睬。

    没有一个人是完人,我对胡佳说过,现在也对各位网友说:
    不要生气,人在激动的时候,表达不清楚自己的观点,容易有差错,容易产生误解——这对解决问题一点好处都没有。我一直尽力避免自己陷入气愤、绝望等不利的情绪中。

    10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OIPelbuNQA------“天安门自焚”的录像,谁能把这些疑点讲清楚?!
     
    问题是如果共产党真的“导演”了“天安门自焚”并给法轮功扣上帽子加以迫害,那么人人喊打的应该就是共产党了!!
    10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Yoyo也不要想和justice这种人争辩了,不可能越辩越明的。你看看前面140多条留言中有很多很有道理的留言都被他粗鲁的回复了。支持flg,支持藏独就是所谓的人权?破坏奥运会,损坏国家形象是他们的目的”----是不是任何国人抑或外国人,面对中共的杀戮都不能发出声音是么?!是么?!没人反对奥运,但是当初给中共举办奥运的机会的初衷就是“希望它可以在人权上做出改善”,但是现在人权非但没有改善,为了所谓的奥运,共匪开始屠杀藏人,更加紧了对法轮功以及访民的追捕---奥运前夕制造大好和谐,给外国人以假相! 这样的奥运为啥要支持?!
    9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没有名字),

    "如果胡嘉的思想观点和这个justice基本一致的话那么他被判刑也不是什么过分的事,颠覆国家的罪名也给的很恰当。"-----我不知道胡佳的思想观点是否和我一样,但是有一点肯定的是,绝对不会和你们一样!!胡佳真是厉害,几篇针砭时弊的文章就把国家颠覆了,是国家太弱了,共产党太怕了,还是胡佳的笔真是太厉害了呢?!

    “Yoyo也不要想和justice这种人争辩了,不可能越辩越明的。你看看前面140多条留言中有很多很有道理的留言都被他粗鲁的回复了。支持flg,支持藏独就是所谓的人权?破坏奥运会,损坏国家形象是他们的目的”----你们这些人只会空喊口号,FLG 和藏民本来就是应该获得支持的!!其次你们真的混淆了“藏民”和“藏独”的区别,藏民就是藏民并非什么藏独,他们可以被逼批判达赖喇嘛,被逼放弃信仰,否则格杀勿论,既然共狗这样对待人家,为啥非要哭着喊着要人家回来呢?!你们就跟着共狗的屁股吧,虽然你们也许是被洗脑不理智的,但是已经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的土匪史上,也会有你们“光荣”的一笔!!
    9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没有名字),
     
    “我同情胡佳,我相信胡佳无论说什么和做什么都是为中国好,但我希望胡佳能够有自己的辨别力,不能认为敌人的敌人就一定是朋友。”---你们这些人开头就说同情人家,然后接着字里行间流露着自己要维护的东西!!!虚伪!!!如果你们真同情就应该放下心来真正的去了解以下胡佳都做了什么,给以道义上的支持!!!

       “ 另外,Justice在这里看似在维护胡佳,实际上却真的是在给胡佳帮倒忙,因为Justice说的话太不Justice了。”----是否Justice并非由你偏颇的心决定的!!!而且我不知道留言的一共有多少个Justice?
        “达赖喇嘛当然需要同情,毕竟几十年了有家不能回,但他的要价实在太高,要把中国国土面积四分之一的领土都交给他来管辖,而在这么大面积的领土上有超过一半的人是汉族人及其他少数民族,这么多人并非是中共移民过去的,而是历史上早就世世代代在那里居住了的。西藏流亡政府的宪法说要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请问这地方的汉族人及其他少数民族能接受达赖喇嘛的政教合一吗?而且,其中有1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以前的康,安多)是达赖喇嘛历史上从未管辖过的,达赖喇嘛能够只因为这块土地上有藏族人(并且这些藏族人是后来者)居住就可以据为己有吗?不要忘了,在这块土地上居住的,更多的是汉族人及其他少数民族(他们在这里才是先来者)。另外达赖喇嘛还要求中央把军队和军事设施都要撤走,这个也是中央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的事情。”   达赖喇嘛虽然这几年一直在说要的是西藏自治,但问题是历史上的达赖喇嘛非常善变,一开始鼓吹独立,然后从独立到自治,再从自治到独立,现在又是从独立到自治,其实骨子里一直是想独立。当然,如果所有的藏族人都想独立,我没有意见,独立就独立吧,中央倒少一个包袱。但问题是所有的藏族人都想独立吗?我看未必,因为独立是要付出代价的,流血就先不说了,其次,独立之后中央对西藏的援助就全都会停止。不要小看中央的援助,失去这些援助,藏民的生存都很有问题,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因为青藏高原的土地承载力太差,靠农业发展根本不可能,搞工业又需要大量资金,同时也会破坏西藏的自然环境,这是达赖喇嘛所不愿意看到的。除非搞旅游业,搞了旅游业又必然会带来外来文化的冲击。达赖喇嘛一直在说中央在毁灭西藏文化,寻求的是藏民族文化的纯洁性与独特性,但实际上,达赖喇嘛执政以后,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外来文化一步步侵蚀藏族文化,因为这是世界大势所趋。
    ---估计你的这些邪门歪道的观点都来自“党妈妈”之宣传,根本就是不真实,我根本懒的一一去校正,建议你去读一下第三者非“党妈妈”或者藏人所写的藏人的遭遇(这个公平吧?)

        “ 诚然,中央历史上在西藏犯过错,有些还是很严重的错,但是错误远没有西藏流亡政府所说的那么严重,凭心而论,现在中央在西藏的政策还是不错的.希望Justice不要只听信西藏流亡政府的一面之词,建议你看一下两本书,一本是王力雄的《天葬-西藏的命运》以及徐明旭的《阴谋与虔诚-西藏骚乱的来龙去脉》。”----“屠戮”正在发生的屠戮竟然没有那么严重!!!那是杀人啊!!!徐明旭的《阴谋与虔诚-西藏骚乱的来龙去脉》---一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写的,“党妈妈”肯定给了他不少好处,得到了好处的同时,这个人的良心也永远的丢了!!!
    9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Yoyo,
    "我一直对你保持了应有的尊重,没有说过一句对你个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话,我没有咒骂过,相反看了胡佳家人的文字,看了他妻子给女儿写的诗,我觉得很同情,这是我起码的道德准则、修养和教养。这个世界存在的问题不是辱骂和暴力能解决的。真理越辩越明,所以才会讨论,才会争辩。既使战争发动,到了最后还是要坐在桌子旁谈判的。没有人愿意看到一言堂的情形。如我所料,你没有回答我最关键的问题,既然你觉得CPC已经无可救药了,那如何完成中国的民主进程改造和人权维护,你没有做出回答,不辞辛苦的把我之前的留言翻出来,几乎每段都有点评,独独丢掉了我想要看的答案。杀戮不是通过在网上谩骂就能解决的,我们讨论的目的不是把对方骂得口血喷头,而是要找出解决事情的办法,不过在我看来你已经离这个初衷太远了,既然你不能保持应有的理智,我也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再去看我的回帖,我哪有对你进行人身攻击更没有暴力倾向(有暴力倾向的是你的“党妈妈”),我想你不过是因为自己的虚伪和假惺惺被揭露而恼羞成怒而已吧。。。没有理智的人更是你。。。我逐段点评就是给大家看看虚伪得人是怎样的。。。
    9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Justice wrote:
    (没有名字),
    "这个Justice也是FLG. 我在多伦多看到的FLG给人的印象有两点:苍蝇和非法移民的工具。但后一功能效用已减弱。"-------
    如果我是法轮功,我会为自己是法轮功而骄傲,但是恐怕我没有人家那样的勇气,10年来血雨腥风大智大勇,而我不过坐在房间里给点儿精神上的支持罢了。。。
    9 Apr.
    Picture of Anonymous
    Whatever wrote:
    Just one question, did you and your husband get any money from NED (www.ned.org) ?
    9 A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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